李功绩与秦女士分别是两家公司的员工。在职期间,他俩因不同意变更工作地址而未去报到上班,都被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但不同的是,经过法院审理,李功绩得到单位支付的14万余元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在线时间:9:00-17:00
QQ 422813836
扫一扫,关注我们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