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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美国为一部宪法,争吵了16个月,颇费周折。一群聪明人在一起,更多的是离心离德、相互折磨,而不是同心同德、相互支持。聪明人决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价值主张与既得权利,聪明人往往不会相信世上有傻子,也不会相信人间有真理。美国宪法在中国绝无可能通过,绝无可能经过这种方式,经过争论达成共识,并成为共同的承诺。美国人相对比较率真或天真的。
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要紧的是如何把企业的“使命追求”,转变为组织成员的“共同承诺”,确立“共享理念”。要紧的是如何把组织的“共同责任”,转变为“共享价值”,确立“共享机制”,使组织有道或有胸怀、有气量。
树立“共享理念”绝大部分的人都不是“先觉悟、后加盟”组织的;每个人都一定抱着自己的私欲加盟组织。这是天经地义、无可非议的。组织必须予以教化,把他们“同化掉”或“文化了”。然而,加盟组织的人,都非沾亲带故;何以使组织的“使命追求”,能够跨越“情感上”的天然屏障,对组织成员的心灵产生震撼,使每一个组织成员成为自觉的战士,不可能。尤其处于创业期的组织,没那么多资源,也没有那么多人气;没权没势,根本裹挟不了什么人,更裹挟不了自以为聪明的人物。就像黄河长江一样,源头之水不能滥觞;必须经历千辛、不舍昼夜、点点滴滴、迂回曲直,才能汇成浩浩荡荡的大势,裹挟一切、漂浮巨石,轰轰烈烈地奔向大海。
所以很多企业,在创业之初,只能寻求幼年期的好友或同胞兄弟结盟;依靠“血缘与情缘”,度过艰难的创业期。这是自然之必然选择,倘若一批素昧平生的人在一起创业,不能结成异姓兄弟,也不能结成志士同仁,并形成初始的“使命追求”。一遇到决策失误,断了大家的口粮,或破了大家的钱财,一定会彼此埋怨,互相指责。加上信息不对称,误会别人黑了自己的钱财,断了自己的口粮。于是乎心情就变得不好,组织的氛围就变得紧张。用不了多久,就得散伙。后来加盟初创企业者更是这样,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毫无约束;把组织当成客店,把成员当成陌路人;一觉醒来,指责一番,扬长而去。
自家亲兄弟,自然风雨同舟、同甘共苦;至少看在一个娘胎所生,不会背后下手、轻言背叛。然而,一旦创业成功,权力结构随之固化,家族文化难以打破;或居功自傲、不服管教,或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导致“非刘莫王”的格局,无法有效开放高层权力,无法有效吸引高端人才,结果可想而知。从桃园结义,蜀国建立,到政权垮台,盛衰咫尺间,成败转头空。
解决问题的逻辑就是,依靠共享理念,积聚优秀人才,形成创业势头,裹挟更多人才,实现共同目标。面对一群没觉悟的聪明人,一群非沾亲带故的“财智饿殍”,何以共同创业?就像面对一群无组织的“个体经销商”一样,什么都好说,就是钱不好说;很简单,一言以蔽之“钱”。把复杂问题简单化,回归本源,就能抓住要害。遥想当年,楚汉相争,刘邦胜出,项羽败北。太史公司马迁认为,根源是“利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刘邦为人非常粗暴,但能与人共享;项羽对人非常客气,却舍不得给予。如果世上真的有管人真理的话,那就是“钱聚人散,钱散人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