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1.1激励员工士气,促进员工做好自主管理;
1.2实现以奖代罚之管理模式,体现人性管理;
2.范围:公司所有人员。
3.权责:
3.1对部属的工作进行考核与名单提报:各单位。
3.2对各部门提报的人员名单进行审查:人力资源部。
4.定义:无
5.内容:
5.1评选原则:
5.1.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暗箱操作”之做法;
5.1.2尊重事实原则,严禁“轮流坐庄”之做法;
5.2评选分类:年度优秀员工、年度优秀干部、年度特殊贡献奖、年度卓越管理者、季度优秀员工、季度优秀干部
5.3评选对象:
5.3.1 年、季度优秀员工评选基本条件:
5.3.1.1 年度优秀员工必须在公司服满半年以上的在职员工;季度优秀员工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即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试用期转正员工)。
5.3.1.2 年度优秀员工本年度多次接受嘉奖或有重大突出表现并且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小过以上);季度优秀员工在本季度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请长假、旷工现象。
5.3.1.3 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
5.3.2 年、季度优秀干部评选基本条件:
5.3.2.1公司各部门班长、组长、课长、(不包括享受班长/组长/课长级待遇之办公室人员、技术、幕僚人员)。
5.3.2.2 年度优秀员工必须在公司服满半年以上的在职员工;季度优秀员工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即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试用期转正员工)。
5.3.2.3 年度优秀员本年度多次接受嘉奖或有重大突出表现者并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小过以上);季度优秀员工本季度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请长假、旷工现象。
5.3.2.4 热爱本职工作,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
5.3.3 年度特殊贡献奖评选基本条件:(分为“陨石奖”、“功勋奖”、“创新奖”)
5.3.3.1 “陨石奖”在公司服务满8年(含)以上无重大违规记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者。
5.3.3.2“功勋奖”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一年累计记小功、大功5次者,并且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者。
5.3.3.3“创新奖”对生产技术、生产工艺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纳实行确有成效者;或节俭物料、节约费用或对废料利用有显著成效者;或有研究发明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但都必须具备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者。
5.3.4. 年度卓越管理者评选基本条件:
5.3.4.1 在公司服务满半年者。
5.3.4.2 有独特的领导魅力,组织领导能力强,能够带领部门积极向上,并使部门工作得到大多数人认同者。
5.3.4.3 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良好并能以公司利益为重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开展者。
5.3.4.4 必须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
5.3.5 季度优秀员工评选基本条件:
5.3.5.1 公司各部门在职员工。
5.3.5.2 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即工作满三个月以上,试用期转正员工)。
5.3.5.3在本季度内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无请长假、旷工现象。
5.3.5.4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忠于企业。
5.4 评选名额分配:
5.4.1 优秀员工评选名额分配原则以部门实有人数按比例分配:
5.4.1.1季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员名额为公司在职总人数的3—4%,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实际部门人员比例分配。
5.4.1.2 季度优秀员工名额为公司在职总人数的2%,按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实际部门人员比例分配,从优秀员工候选人中投票选出。
5.4.1.3 年度优秀员工候选人员名额为公司在职总人数的4—5%,按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实际部门人员比例分配。
5.4.1.4 年度优秀员工名额为公司在职总人数的3%,按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实际部门人员比例分配。从优秀员工候选人中投票选出。
5.4.2 年、季度优秀干部名额分配:
5.4.2.1 优秀干部候选人员名额为公司班、组、科长总人数的15%,按每年、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实际部门干部比例分配。
5.4.2..2 优秀干部名额5名,从优秀干部候选人中投票选出。
5.4.3 特殊贡献奖名额8名,由达到评选条件的评选人提交评估报告表并附具体数据
或事例作为评选依据,由部门经理在经理例会上提出并由各部门经理投票选出,由总经理核决。
5.4.4 卓越管理者名额1名,在经理例会上由各部门经理投票选举,由总经理核决。
5.5评选小组组成:
评选小组成员由各部门助理组成。
5.6 评选办法与流程:
5.6.1 人力资源部全权主导负责,评选小组全程跟踪,各部门积极配合
5.6.2 以部门或班组为单位,依据名额分配原则及基本参选条件,由各部门提供侯选人员
名单(要求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入围侯选人员,选评小组、人力资源部全程跟踪其有效性与真实性)。
5.6.3 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季度优秀)、每年度最后一个月(年度优秀)人资部需发出评选通知,要求各部门在接到通知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侯选人员名单核实事宜,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5.6.4 要求人力资源部收到侯选人员名单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为保证公正性与公开性,要求评审明细对全厂人员公布。
5.6.5 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及所有提报侯选人员名单,必须在有效时间内提报总经办,最后由总经理核决。
5.6.6 优秀干部侯选人,要求必须参加经理例会并且每人上台演讲2分钟,以最终所得票数的多少评出“优秀干部”名单。
5.6.7 “特殊贡献奖”由达到评选条件的评选人提交评估报告表并附具体数据或事例作为评选依据,由部门经理在经理例会上提出并由各部门经理投票选出,由总经理核决。
5.6.8 “卓越管理者”在经理例会上由各部门经理投票选举,由总经理核决。
5.6.9 人力资源部在每年度第一个月(年度优秀)、每季度第一个月(季度优秀)结束前,将收集经审查合格之上一季度优秀员工的工作简评及近照,制作光荣榜。
5.6.10 每季度、年度被评为优秀员工的相关资料将纳入人事系统记录资料,以作为后续晋升和调薪之参考依据。
5.7奖励方式
5.7.1 季度优秀员工,颁发奖金100元或礼包或组织旅游等方式,并颁发证书。
5.7.2 季度优秀干部,颁发奖金200元或礼包或组织旅游等方式,并颁发证书。
5.7.3 年度优秀员工、特殊贡献奖奖励方式:
5.7.3.1召开年度优秀表彰大会公开表彰并颁发由总经理签名证书及发放奖金:优秀员
工300元、特殊贡献奖500-800元。
5.7.3.2 全厂公布并张贴个人先进事迹并在当月绩效中以小功一次计算分值。
5.7.3.3 计划组织春季“优秀员工”、“特殊贡献奖”外出免费旅游一次或用其它方式代替。
5.7.4 年度优秀干部、卓越管理者奖励方式:
5.7.4.1 颁布由董事长签名的“优秀干部”、“卓越管理者”证书一本。
5.7.4.2 全厂公布并张贴个人先进事迹报告,与总经理合影留念。
5.7.4.3 “优秀干部”每人发放奖金500元,并在当月绩效中以小功一次计算分值。
5.7.4.4 “卓越管理者”每人发放奖金1000元,并在当月绩效中以小功一次计算分值。
5.7.4.5 计划组织春季“优秀干部”、“卓越管理者”外出免费旅游一次或用其它方式
代替。
6.相关文件:
无.
7.使用表单:
7.1 优秀员工考核评估表。
7.2优秀督导考核评估表。
7.3优秀员工工作简评。
7.4 特殊贡献奖考核评估表。
8.生效日期:本制度签核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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